一、基本情况和要求:
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计划申请发行额度不超过30亿元的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拟于近期完成委托贷款银行的招标工作并签署框架协议。委托贷款银行需给予公司信贷支持且在宜春设有分支机构,主要权责满足如下条件:
1、按照框架协议约定接受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及发行人委托监管募集资金、偿债资金、风险缓释基金和风险储备基金的使用;
2、负责协助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偿债资金专项账户、风险缓释基金专项账户和风险储备基金专项账户,在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或发行人有需要的情况下,负责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发行人通报上述账户收付情况;
3、组织专业团队负责本次债券委托贷款投放相关工作;
4、在涉及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委托贷款业务和自营贷款业务之间设置防火墙,从资金和业务管理、审核、操作流程等方面均予以隔离;
5、按照自营贷款的风险标准和评审程序,认真审慎选择小微企业贷款发放对象,同时对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发行人推荐的小微企业进行严格评审,择优选择其中资质较好的小微企业,最后形成小微企业名单并交由发行人确认。
6、按照自营审贷标准、流程制作贷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利率、期限、增信方式、支付与偿还方式等内容),交由发行人确认,贷款方案经发行人确认后中标人按照发行人确认的贷款对象、额度、期限、利率实施发放委托贷款;
7、接受发行人委托,管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暂时闲置部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是 2023年6月7日 下午3:00;开标地点是管家婆免费资料网站三楼会议室。
三、需提供的资料:
请各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材料需加盖原色公章装在盖章的密封文件袋中,文件袋需写明投标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提交给城投公司相关人员并签到;
1、委贷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委托贷款银行承诺函》(见附件)。 3、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还)。
4、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需同时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手机号码与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手机号码)。
四、评标办法:
选取三家中标单位,如参与投标单位小于或等于三家则直接选取,如参与投标单位多于三家则按签到顺序排序随机抽签选定三家。
五、合同要求:
中标单位需在中选确认书发出后一个月以内与地方政府部门、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合作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的框架协议。
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6月5日
附件:
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委托贷款银行承诺函
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银行机构名称)有意向担任贵公司本次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委托贷款银行,并郑重承诺:
1、我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选聘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行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特此承诺。
(银行机构公章)
年月日